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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: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、规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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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: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、规章

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换届:十年共起草近50部地方性法规、规章

6月(yuè)21日,湖南省立法(lìfǎ)研究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召开。会议透露,湖南省立法研究会成立十年来,共完成近50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(guīzhāng)草案的起草任务。 此次会议为湖南省立法研究会的换届大会(dàhuì),通过了章程(修订草案),并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(lǐshìhuì)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及秘书长。 湖南省立法(lìfǎ)研究会成立(chénglì)于2015年(nián)2月,积极参与服务地方(dìfāng)立法实践。2015年以来,先后举办了六次全省规模较大、人数(rénshù)较多的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。如2015年围绕全面赋予设区市立法权这一(zhèyī)背景(bèijǐng)就“如何贯彻落实立法法,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”展开探讨;2017年围绕地方组织法修改决定县级人大设立专门委员会这一背景就“立法权限、立法质量以及县级人大法制委如何开展工作”展开讨论等。 湖南省(húnánshěng)立法研究会还接受有关部门、下级(xiàjí)人大和政府委托起草法规(fǎguī)规章草案。十年来,共完成《湖南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)办法(bànfǎ)(草案》、《湖南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)办法(草案)》、《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(草案)》、《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(míngzhèn)名村(míngcūn)保护条例(草案)》和《长沙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(草案)》等近50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(de)起草任务。 此外,湖南省法学研究会(yánjiūhuì)还接受委托开展立法后评估,如对《长沙市(chángshāshì)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》、《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》、《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(guǎnlǐtiáolì)》三部地方性法规分别进行了立法后评估。 此次大会通过选举宣布,会长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(yuánfù)主任谢勇,常务副会长为湖南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原主任委员梁肇洪(liángzhàohóng)。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(huìzhǎng)、立法学研究会会长许安标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出席并(bìng)讲话。 (本文来自澎湃新闻,更多原创资讯请(qǐng)下载“澎湃新闻”AP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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