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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携手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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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携手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

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携手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

6月5日(rì),正值世界环境日,陕甘宁蒙晋五省区毗邻中级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工作座谈会(zuòtánhuì)在榆林举行。来自最高人民法院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(gāojírénmínfǎyuàn)以及甘肃庆阳,宁夏吴忠,内蒙古鄂尔多斯,山西忻州,陕西榆林、延安等地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负责人(fùzérén)、环资审判法官干警等齐聚一堂,共同探讨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工作。

座谈会上,来自(láizì)陕甘宁蒙晋(méngjìn)五省区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签署了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(bǎohù)协作(xiézuò)协议,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、完善信息通报、强化案件协作、加强联合宣传等方式,携手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。

“2019年,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(fēi)保护区盗掘古脊椎动物(jǐzhuīdòngwù)化石案(àn),开创(kāichuàng)了陕西运用刑罚手段保护古脊椎动物资源的先河。6年多来,榆林全市法院共(gòng)审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案件55件224人、认定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11.77吨。”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常宝堂介绍。

“本次会议为推动跨(kuà)区域司法协作搭建了良好的互动平台。我们(wǒmen)将协同兄弟法院,整合公安、检察、自然资源等(děng)部门力量,对跨省区盗掘、运输、倒卖(dǎomài)、走私化石的犯罪行为实施全链条、精准化打击。”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建波说,“我们还将探索设立‘五省区古生物化石保护司法专家库’,会集相关领域权威专家,为案件事实认定、损失评估、修复(xiūfù)方案(fāngàn)等提供智力支持。”

“此前,古脊椎动物化石(huàshí)司法(sīfǎ)保护(bǎohù)工作存在一些问题,如化石鉴定标准不够统一、执法办案沟通联络不够顺畅等。召开此次座谈会,就是(jiùshì)为了打破地域局限、完善协作机制、优化司法资源,努力形成古脊椎动物化石司法保护合力。”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(yuànzhǎng)巩富文表示。(群众新闻记者 王晨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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